6月23日,記者從寧夏(xia)回族自治區住房(fang)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,根(gen)據《關于開展共有產權住房(fang)供應工(gong)作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(jian)稱《意見》),今年(nian)全區將停止新建經濟(ji)適用住房(fang)和限價商品住房(fang),轉為公租房(fang)統一保障。
《意見》的頒布將打破(po)保障房限期交(jiao)易或(huo)不能交(jiao)易的現狀,在保障對(dui)象取得房屋完全(quan)產(chan)權(quan)后,可(ke)按有(you)關規定上(shang)市交(jiao)易。
保障戶和政府共有房屋產(chan)權
去年,自治區住(zhu)建廳在(zai)全(quan)區實施公共租(zu)賃(lin)住(zhu)房(fang)(fang)和(he)廉租(zu)住(zhu)房(fang)(fang)并軌(gui)運(yun)行(xing),并軌后的保(bao)障房(fang)體系分為公租(zu)房(fang)、經(jing)適房(fang)、限(xian)價商品房(fang)三大類。根據此次頒布的《意見》,今年將(jiang)停(ting)止新建(jian)經(jing)濟適用住房(fang)和限(xian)價商品房(fang)。
目前(qian),銀川市有續建經適房(fang)、限價(jia)商品房(fang)8000多套(tao),已建成的公租(zu)房(fang)12000多套(tao)。
《意見》明確
1、政府主導建設的公租房,在住房保障對象租住一定年限并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前提(ti)下,經本人自愿申請,可購買該公租房部分產權,實現保障對象與政府共同擁有房屋產權,保障對象只對政府占有產權部分繳納租金。
2、保障對象可逐步提高(gao)出資(zi)比例(li),當擁有該公租房70%以上產權時,政府產權部分的使用權可無償讓渡給租住人。
3、鼓勵保障對象通過購買(mai)政府產(chan)權(quan)獲得房屋完全產(chan)權(quan)。
4、一(yi)戶保障對(dui)象限購一(yi)套公租房。
5、已開建(jian)的(de)經適(shi)房(fang)和限價商(shang)品(pin)(pin)房(fang)建(jian)成后(hou),優先安排原經適(shi)房(fang)和限價商(shang)品(pin)(pin)房(fang)輪候對象(xiang),剩余部分納入共有產權住房管理,由符合條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。
取得完(wan)全(quan)產權后可(ke)上市交易
租賃(lin)共有產(chan)權的租房人,在取得完全產(chan)權滿5年(nian)后可上市交易。棚改共有產權房在兩年內取得完全產權,按當年銷售價給予10%的優惠,3年內優惠5%,超過3年的按市場價取得完全產權。《意見》中提出,新建的自住型共有產權住房應堅持節地、節能、環保原則,全面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,戶型以中小套型為主,單套住房建筑面積標準不超過90平方米。項目交付時,應同時配套基本生活設施,滿足居住基本功能。
共有產(chan)權(quan)(quan)房在買賣時(shi),產(chan)權(quan)(quan)雙方(fang)(fang)當在買賣合同中對各(ge)自占(zhan)有的產(chan)權(quan)(quan)份額(e)、產(chan)權(quan)(quan)轉讓方(fang)(fang)式作出明確約定,允許一(yi)方(fang)(fang)“贖回(hui)”另一(yi)方(fang)(fang)的部分(fen)或全部產(chan)權(quan)(quan)。在保障對象(xiang)取得(de)房(fang)屋(wu)(wu)完(wan)全(quan)產(chan)權后(hou),可(ke)按有關(guan)規定(ding)上市(shi)交易(yi)。也就是說(shuo),今后(hou)將打(da)破保障房(fang)買賣限制,當(dang)房(fang)屋(wu)(wu)供應緊俏時(shi)(shi)保障房(fang)可(ke)以傾向保障戶購買,商品房(fang)存量較(jiao)大時(shi)(shi)政(zheng)府可(ke)通過回購安置方式(shi),增(zeng)加(jia)共有產(chan)權住(zhu)房(fang)供應,有效消化商品住(zhu)房(fang)供應。
多(duo)種(zhong)類型共有產權調節(jie)市場(chang)
棚戶(hu)區(qu)改造(zao)按照“拆一還一”的(de)補償(chang)原(yuan)則,部分安置房面積超出補償面積,安置戶又沒能力購買的。《意見》提出了解決辦法:對超出面積部分可通過與政府共有產權的方式安置,居民對政府占有產權部分繳納租金。當居民擁有房屋80%以上的產權時,政府產權部分的使用權可無償讓渡給居民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優惠政策,鼓勵居民購買全部產權。棚戶區改造中符合城鎮低收入特殊困難家庭的自有房屋產權,可按拆遷補償標準折算到公共租賃住房產權中,形成政府、保障家庭共有產權。
對滿足符合條件的中低收入住房(fang)困難家庭(ting)首套(tao)自住房(fang),《意(yi)見(jian)》鼓勵(li)購房(fang)人取得(de)完全產權。自住型共有(you)(you)產權(quan)(quan)(quan)住房的(de)個人產權(quan)(quan)(quan)比例原則上不低于房屋(wu)產權(quan)(quan)(quan)的(de)80%,居民對(dui)政府(fu)占有(you)(you)產權(quan)(quan)(quan)部(bu)分繳納租金。
(來源:《銀川晚報》)